| 咨询实例/[生活] 国际婚姻 | 
           
          
              | 
           
                 
                 
        
          
            | Q. | 
            我是一个日本人(女、18岁),打算于近日与中国残留孤儿的孙子 
              (中国籍、男、20岁)结婚,需要办理一些什么手续呢? | 
           
          
            | A. | 
            办理国际婚姻时,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循各自国家的相关法律。遵照日本法律,男方必须满18岁;而女方必须满16岁才能结婚。此外,未成年者(不满20岁),还需要征得其家长的同意。 
              另一方面,中国法律规定男方必须满22岁,而女方必须满20岁才能结婚。因此,现阶段,你们两人还不具备结婚资格。 
            只能等到你满20岁,并且那位中国男性满22岁的那一天。只是,若那位男性加入了日本国籍,那么当然只要遵循日本的相关法律即可。你们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就可立即办理结婚手续。 | 
           
         
         
         
        
          
            | Q. | 
            那么,就等上两年吧。两年以后,需要办理一些什么手续呢? | 
           
          
            | A. | 
            在日本登记结婚的话,需要向你的原籍所在地或是你现在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政府提交结婚登记申请书,并须获得受理。提交时的所需证件,除了结婚登记申请书以外,还需要您的户籍誊本(向原籍所在地提交时,可不用)及图章。另外,那位中国男性需要持有护照、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及其日语译文、以及图章。 | 
           
         
         
         
        
          
            | Q. | 
            请问如何才能取得“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 | 
           
          
            | A. | 
            中国驻日大使馆、领事馆可以发行。办理证明书时的所需证件为以下几个。 
              另外,发行此证明书的所需时间,除去周六/日及节假日以外,一共需要四个工作日(办理加急的话,需要两个工作日)。另外,手续费为3,000日元(办理加急为6,000日元)(截止2004年6月1日)。 
      
        - 护照 
 
        - 出国前未婚证明
 
          将记载有“未婚”字样的护照复印件寄往中国,请中国的亲属代为办理。  
        - 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可向那位男性所居住地区的市区村町政府申请办理、发行。  
        - 未婚保证书
 
          可在中国驻日大使馆、领事馆申请办理、发行。  
        - 公证申请书
 
          同上。  
       
             | 
           
         
         
         
        
          
            | Q. | 
            一定要向中国方面提交结婚登记申请书吗? | 
           
          
            | A. | 
            由于中国驻日大使馆、领事馆不代办提交给中国方面的结婚登记申请书这一业务,因此,请务必在中国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至于登记时所需证件,因地域不同而各有差异。请你向中国方面的有关婚姻登记处咨询。 
            另外,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时,还需要你的《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可向市区村町政府申请办理、发行)。只是,若在日本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就无法获得此证明书了。而据说在中国的某些地区,“若是拿不出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的话,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因此,请注意在日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前,有必要先取得《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 | 
           
         
           
        
        
  
                  
       | 
       |